图书借阅公约手抄报
借阅资格与权限
- 开放对象:本校师生凭有效借书证可借阅图书。
- 借书证办理:新生需携带学生证或教师证至图书馆服务台办理,工本费10元。
- 借阅数量:学生最多借阅5本,教师最多10本。
- 借阅期限:所有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,可续借一次(续借期30天)。
借阅流程
- 查找图书:使用图书馆检索系统或目录柜查找所需图书。
- 登记借阅:将图书及借书证交至服务台,工作人员扫描登记。
- 领取图书:完成登记后,领取图书并核对信息。
- 归还图书:到期前将图书送回服务台,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注销记录。
续借与预约规则
- 续借方式:登录图书馆网站或到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。
- 续借条件:图书无逾期且无人预约。
- 预约服务:若图书已借出,可在系统中预约,待归还后保留3天。
损坏与丢失赔偿
- 轻微损坏:如划线、折角,需支付修复费5-20元。
- 严重损坏:影响阅读或无法修复,按原价3倍赔偿。
- 丢失图书:需购买同版新书或按原价5倍赔偿。
违规处理
- 逾期罚款:每册每日0.5元,最高不超过图书价格。
- 损毁赔偿:按上述标准执行,并视情节暂停借阅权限。
- 盗书行为:立即上报学校处理,追究法律责任。
相关问题与解答
问题1:如果借的书还没看完,但快到借阅期限了怎么办?
解答:可通过图书馆网站或到服务台申请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30天,若图书已被他人预约,则不可续借,需按时归还。
问题2:不小心弄丢了借的书,应该怎么处理?
解答:需及时到图书馆服务台报失,选择购买同版新书赔偿或按原价5倍支付赔款,若未主动说明,逾期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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